美术馆
河北美术馆展览申办指南:
1、艺术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向河北美术馆提出书面申,填写《申请展览登记本》。
2、提交艺术家的艺术简历和拟办展的全部资料(含作品图片或画册和图像、前言及相关方案)以及展览策划方案。
3、提交艺术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准备在展出期间的全部资料以备统筹安排。
4、经我馆展览资格评审小组在研究同意后,办理以下手续:
(1)由我馆代表(简称甲方)和申办展览方代表(简称乙方)签订办展协议书。
(2)协议中包含:
a、展览名称;
b、展出场馆、展出;
c、主办单位;
d、展品数量、展品价值、保险金额、运输方式;
e、场地租金、其它办展费用及付款日期和办法;
f、宣传事宜 ;
g、安全保卫事宜;
h、布展撤展及设备等事宜;
(3)签署协议书后,交付预付款50%,余款布展前交清。
5、外国展览及港澳地区、台湾同胞、海外华侨所办的展览,在通过我馆展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报批,经批准后,与我馆签订办展协议书。